乙草胺在土壤中的持效期為8-10個星期左右,殘留期為25天左右。
適用及防除范圍:乙草胺主要用于播種后出苗前的土壤封閉處理,常應用于玉米、棉花、花生、大豆等作物田,用于防除一年生禾本科雜草和部分一年生闊葉雜草。
作用機理:主要通過阻礙蛋白質合成來抑制細胞生長,從而滅殺雜草。

一、乙草胺在土壤中的持效期為多少天
1、以播種后出苗前土壤封閉用藥為主,其在土壤中的持效期為8-10個星期。
2、乙草胺的殘留期在25天左右,它是一種廣泛應用的除草劑。因具有除草活性高、應用范圍廣、對農作物安全、施藥條件不苛刻、產品質量穩定、價格低廉等優點,被廣泛用于旱田雜草的芽前防治,如除草劑乙草胺乳油,能被雜草幼芽與幼根吸收,抑制其蛋白質合成,使其死亡。
3、乙草胺是一種芽前除草劑,可防除一年生禾本科雜草和某些一年生闊葉雜草,適用于玉米、棉花、花生和大豆田除草。主要通過單子葉植物的胚芽鞘或雙子葉植物的下胚軸吸收,吸收后向上傳導,主要通過阻礙蛋白質合成而抑制細胞生長,使雜草幼芽、幼根生長停止,進而死亡。

二、乙草胺的使用禁忌
1、砂質土壤用低劑量,粘質土壤用高劑量。
2、在北方春季大面積施用乙草胺時,要在播種前或移栽前施藥。
3、只對萌芽出土前的雜草有效,只能作土壤處理劑使用。

4、水稻、小麥、谷子、高粱、甜瓜、黃瓜、西瓜、韭菜、菠菜對乙草胺敏感,應慎用。
5、施用時劑量不宜隨便增大,同時要噴施均勻,防止重噴和漏噴。
6、不可在水源或池塘清洗噴霧器具。

三、為什么乙草胺苗后不能用
1、乙草胺是選擇性芽前除草劑,屬酰胺類除草劑,在苗后使用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在植物體內干擾核酸代謝及蛋白質合成,出現幼芽、幼根停止生長現象。
2、注意,乙草胺不能與堿性物質相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