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近日獲悉,周澤均、程新烈等六人非法獵捕鷹、“麻鷂子”38只,經七星關區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7月15日,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周澤均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10000元,程新烈等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5000元。
據了解,這六人都是重慶人,在了解到七星關區的地理條件和自然環境后,打算在當地捕鷹帶回重慶,以200元至400元不等的價格進行出售。1月23日,六人在未辦理獵捕證的情況下來到七星關區,先后在田壩鎮、海子街鎮、八寨坪鎮等地非法獵捕鷹、“麻鷂子”38只。后經廣西壯族自治區森林公安局鑒定為普通禿祧潰葉噸氐惚;ざ鎩?/p>
今年3月5日,周澤均、程新烈等六人被七星關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并于5月11日向法院提起公訴,經法院審理,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