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近年的社會公共議題版圖里,食狗之爭毫無疑問地占據了一席之地。而每到6月,玉林狗肉節就是最大的觸發點。本月9日,在今年的這場爭論開始之前,非營利組織亞洲動物基金(AAF)發布了一系列關于中國肉狗狗肉產業鏈的調查報告。調查報告認為,國內幾乎沒有任何大型肉狗養殖場,而所謂“專供食用”的“肉狗”,事實上是被盜搶和毒殺的家養動物和流浪動物,更指出“這條‘黑色產業鏈’的每個環節,都充滿了‘謊言和違法’”。
在歷年的食狗之爭中,爭議爆發的重點幾乎都落在該不該吃的價值判斷上。反對食狗者普遍以狗為伴侶動物的角度出發,通過人狗之間的情感交流證明狗不該被食用,有少數更專業一點的會涉及動物保護、動物權利以及虐待動物與其他暴力犯罪的關系問題;而支持食狗者,解釋一般為歷史淵源、文化風俗以及法無禁止。當然,爭議之中總有疑似中立派,在其中探討私權的邊界,而深入下去就會發現,他們中總會有人走向“我不吃狗肉,且不提倡吃狗肉”,又有人走向“你不吃但不能反對別人吃”,所以,中立在此實際上變成了一種辯論技巧,而不同的人對于該不該吃其實早已各有判斷。
應當承認,在相關法律模糊甚至缺失、公眾權利意識相對薄弱而社會價值趨向多元的當下,從價值判斷角度嘗試說服對方,莫論是否必要至少非常困難,最終很可能變成一廂情愿的獨角戲。然而,了解與食狗相關的客觀事實,對于雙方而言均非常重要。簡而言之,該不該吃有待探討,能不能吃必須知情。
而AAF的調查,為當前狗肉能不能吃提供了一些事實依據。據調查,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農村養狗戶占99.6%,而70%的村組有狗只丟失情況發生,食狗主要季節冬季的狗只丟失比例最高,達到73.6%。曾有媒體估算每年被食用狗只高達1000萬只,但調查中并未發現飼養100只以上狗只的大規模養殖場。況且,若為大規模飼養,高昂的成本會將食用狗售價抬高至百元以上,為當前售價的十倍不止。結合以上三項數據,大量來歷不明的被食用狗只極有可能來源于盜搶、毒殺家養寵物或流浪動物。

如果食用狗只主要來源于盜搶、毒殺家養寵物,除了涉及銷贓等違法問題,更會衍生出兩個與雙方切身利益相關的問題。
首先,根據法律界人士的專業意見,寵物是否上牌決定的是飼養權而非所有權,也就是說,無論是溝通陪伴或是看家護院,即使沒有上牌寵物主依然享有對寵物的所有權,那么,盜搶、毒殺狗只則必然涉及對寵物主私有財產的侵犯。
此外,由于狗只并非統一飼養,即使較大的狗場也是采取將“狗苗”交由農戶散養再回收的模式。農村幾乎沒有防疫意識,調查顯示六成受訪村組狗只疫苗注射比例低于10%,其中38.9%的村落犬只未注射過狂犬疫苗,而從散養回收到屠宰再到餐館的整個鏈條中亦無檢疫一環。這就意味著,被食用狗只免疫幾乎無從談起,在餐桌上的狗肉達到安全食用標準的可能性很低。檢疫缺失所帶來的狂犬病等人犬共患病的傳播風險,食狗者理應對此知情,此亦為其基本權利。
無論是支持或反對食狗者,都面臨著一個不得不承認的事實,眼下中國的被食用狗只其實是不能吃的。這樣的表述也許會讓雙方都感覺不太舒服,但反對者無法忽略這一現實而宣揚“狗不該吃”,食狗者也必須面臨頂著安全風險是否仍然吃狗的現實選擇。
那么,有沒有可能形成一條肉狗養殖、宰殺合法而檢疫完善的產業鏈?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又要回到最初,先辯明另一個問題———究竟該不該吃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