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養殖場除了要有工商注冊等相關合法證件以外,還必須有種畜禽合格證、種畜禽系譜、檢疫證、野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要求4證齊全。
2.養殖場一定要有相當規模,能提供直觀科學的現場養殖指導。
3.能提供詳細的養殖、繁殖、疾病防治等各項技術資料。
4.果子貍的繁殖系譜記錄完整、清楚,無近親繁殖,血統深隔。
5.作種用的果子貍要求外觀清秀,身軀、尾巴較長,前軀、后軀勻稱;毛色純正、油亮,手感柔順爽滑,花紋符合種群用要求;膘滿度在100~115g/cm;四肢無殘缺,無畸形,特別是耳朵不坍塌;對身體粗短且膘滿度大于1208/cm,或小于95g/cm的種果子貍要堅決不買。
6.引種種貍最好是當年春季交配所生的3月齡以上,行動敏捷,精神好,有強烈的食欲,眼球突出、褐色,電筒光照射瞳孔收縮迅速的幼貍。千萬不要聽信場家吹噓購買所謂的“大貍”、“老貍”、“當年生產貍”等。因為引種當年貍,不論大小,由于環境的改變,當年都不會有發情配種的機會。
7.選定種貍后,不應立即返程,而應該在引種場找一個地方,將所有引種貍集中在一起,由引種戶在場上親自飼喂幾天,以觀察是否存在拉稀病貍(健康貍所排糞便為條狀)混在其中。一旦發現有病貍,應立即找場家進行調換。在此期間內拒絕任何人接近所選貍種,以防被人調包。如果一旦引回病貍,由于經驗不足,處理不當,病貍會很快死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8.所引種貍系譜應該全面,如指名亞種、臺灣亞種、海南亞種、華南亞種等要一應俱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