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9日,家住松門鎮松建村的趙先生經過自家附近的小河時,看到河里有個“黑球”一直在撲通撲通響。
趙先生將這團“黑球”救上岸后,發現原來是一只小刺猬。想著小家伙嗆了不少水,趙先生將它帶回了家,還特意去買了只粉色的鐵籠,給小家伙布置了一個溫馨的家。伙食也是相當豐富,葷素搭配,還有水果。
得知趙先生家住進了一只萌物,街坊鄰居紛紛趕來圍觀。但友人提醒他,刺猬盡管挺可愛,但養在家里就等于下了“死亡通知書”,刺猬還是更適合生活在野外較為低矮的山丘。趙先生盡管不舍,在和小刺猬相處了一天后,還是撥打電話向松門派出所求助。
民警陳贊將刺猬帶回派出所后,第一時間咨詢了森林公安。“如果是野生刺猬,放在家里飼養,存活率很低,因為家里的環境、氣候和人工提供的食物跟野外完全不同,野生刺猬是無法適應的。”對方表示,刺猬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雜食性,主要靠捕食小型動物等為生,性格孤僻,天性膽小,不適合圈養,最好放歸大自然。
9月21日上午,民警來到南塘一村后面的山上將小刺猬放生了。
刺猬是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該物種已被列入中國國家林業局2000年8月1日發布的《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