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天價蝦”事件是今年國慶黃金周餐飲、旅游業(yè)的一件奇聞。據(jù)10月7日央視報道,“38元大蝦”調(diào)查,老板還有更狠的。老板發(fā)狠道:“再吵吵全論個”“蛤蜊也論個賣!”
放狠話的人是青島市市北區(qū)善德成燒烤店(善德海鮮燒烤家常菜)的老板,至于會不會、能不能將天價進行到底,豈是商家一廂情愿的事?
老板威脅:再吵扇貝蛤蜊都論個賣
朱先生說,僵持一段時間后,周圍有其他飯店的食客勸他們走,但當他們作勢要走時,老板就拿著一根大棍子威脅,并且打電話叫人過來,說有人吃完霸王餐想跑。
錄音顯示,老板稱:“再吵吵全論個,一盤蛤蜊38個,兩盤760!一盤扇貝12個,兩盤240!”
消費者與老板爭吵,爭的是一個理,但老板不耐煩,就是刀槍不入,與顧客較上了勁,顧客在這尊老板面前,就只有挨宰的份了。
做生意圖個發(fā)財,是天經(jīng)地義的,但是,生財要有道。不能出現(xiàn)涉嫌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及侵害消費者權(quán)益的現(xiàn)象。盡管在國慶黃金周期間,上門的顧客基本是游客、過客,到此吃飯,一錘子買賣為多,作為店家來說,不能抱有錯過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能宰則宰的想法。任何時候,對任何顧客都要一視同仁,守法經(jīng)營。一個成功的店家必須遵循商業(yè)的兩個法則,一是以誠信為本,一是和氣生財。
店家對顧客驕橫跋滬的態(tài)度,分明是與顧客較勁,生意場所,迎來送往,如此大吵大叫,并且獅子大開口,有多少人還愿意在此坐下來吃飯,顧客不一個個被嚇跑才怪,就別談回頭客了。到頭來,偷雞不成蝕把米。
“天價蝦”事件被曝光后,賺了“天價蝦”的錢還理直氣壯,老板不是認真吸取教訓,改邪歸正,并且口出狂言,“再吵吵全論個”“蛤蜊也論個賣!”這哪里還像做生意的,而更像“攔路搶劫”了。且不說店家蛤蜊能不能論個賣,就是大蝦論個賣也行不通。即使顧客與店家理論,店家不買賬,但在一個法治社會,物價部門依據(jù)《價格法》總能作出相應的處治。要經(jīng)營,就得守法;不想守法,就不得經(jīng)營,就得關(guān)門歇業(yè),擺在店家面前的只有一條守法經(jīng)營之道。店家要想賺昧心錢,要么顧客忍氣吞聲,要么執(zhí)法者不作為,不查處,否則,莫說賺不了“蛤蜊論個賣”的錢,就是“天價蝦”賺的錢也焐不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