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底,被告人郭某某在沒有辦理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采伐手續的情況下,雇請村民采挖該區黃陽司鎮六牙市村德姆山山場的樟樹9株,并用繩子將采挖的林木打包準備移往郭某某的苗木基地時被公安民警現場抓獲。經省野生動植物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郭某某非法采伐的樟樹9株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香樟。
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香樟9株,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了非法采伐、毀壞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法官提醒,一切珍貴植物不容非法采挖或販賣,只要是國家重點保護植物,即便野生也不得隨便采伐,否則難逃法律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