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藥三分毒,無毒不入藥”。有關專家強調,中藥有毒,不在藥之過,往往在用之過,應管好“用藥”這一環節。近日,為緩解老百姓用藥安全焦慮,有關部門最近出臺相關政策,要求28種含毒中成藥在藥品包裝和說明書上加以標注。

人們常說“以毒攻毒”,而中藥成分復雜,很難全面準確標注有效成分。例如人參,用現代方法已研究了100多年,仍有許多成分沒搞明白。反過來,即使知道了中藥的化學結構,也不知道它在臨床上會產生什么作用。比如麻黃,按中藥“四氣五味”理論來認識,它有發汗、平喘、利尿三個功效,而其有效成分麻黃堿卻只有平喘作用,沒有發汗、利尿的作用。也就是說,有效成分不能全面地反映中藥的功效。
“有毒中藥”如果用得好,可減毒增效,治愈疾病。而毒性標簽會嚇走患者,使其錯失治愈良機。中藥毒性眼下頗有被夸大之勢,亟須現代科技為中藥正名,讓古老的中醫藥產業健康發展、傳承,更多地造福世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