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8日,劉老太為慶祝女兒生日,從市場購買了一斤基圍蝦。回家校稱后發現實際重量只有7兩,足足少了3兩。由于當時正值中午,家中客人都已到場,老太只好用這7兩蝦招待客人。
事后老太越想越生氣,于是來到楊家山市場監督所投訴。了解老太的遭遇后,楊家山市場監督所工作人員立即趕往市場向攤主核實情況。
由于老太所購買的基圍蝦已食用,無法校稱,短斤缺兩證據不足,無法對攤主進行行政處罰。在市監所工作人員的溝通及調解下,攤主補了4兩基圍蝦給劉老太。
據悉,根據新《消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三倍。”
楊家山市場監督所工作人員建議,消費者要提高消費維權意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現有缺斤少兩的情況,請立即致電12315消費者維權熱線,同時應保留證據,以便于后期維權及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