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不可以挖塘養魚。
《土地管理法》明確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及挖塘養魚,并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禁止自作主張在耕地上進行建房、挖砂、取土等活動。
開挖魚塘會嚴重破壞土地的耕作層,且以后很難恢復原狀,給農田造成永久性損害,因此國家不允許在基本農田中挖塘養魚。

一、耕地能不能開挖魚塘
1、耕地(基本農田)不可以挖塘養魚。《土地管理法》明確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及挖塘養魚,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禁止自作主張在耕地上建房、挖砂、取土、采石、采礦等。
2、根據土地法的規定,農民對于承包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因此在承包的耕地中挖塘養魚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如果是非基本農田,經過政府部門的批準后可以開挖魚塘需,如果是基本農田,則絕不允許變更其用途。
4、開挖魚塘會挖走田地里面的土壤,破壞耕作層,給農田造成永久性損害,后續很難復原,所以在基本農田中挖塘養魚這種行為國家不會批準。

二、挖魚塘要做到哪幾個方面
1、選址
將適宜的位置當作開挖點,開挖深度要達到1.5米左右,寬度只需達到長度的十分之一。

2、消毒
(1)放苗前用清水浸泡洗塘,浸泡數天后排干水分,隨即暴曬數日,經過暴曬后再重復浸洗1遍。
(2)放養前7-10天,將生石灰化漿進行全池潑灑(石灰的畝用量為75公斤)。也可以帶水消毒,每米水深使用150公斤生石灰化漿潑灑。

3、施肥
(1)第3次浸泡池塘灌水時可施入基肥,以增加池水肥度,促進浮游生物的生長與繁殖,為魚類提供天然餌料。
(2)基肥可主施豬糞、牛糞等農家肥,魚苗下塘前7-15天畝施500-600公斤。

4、投苗
(1)放苗前確保水深達到1.5-2米,水色呈灰白色,透明度達到30厘米左右。水質不能過肥,防止魚苗浮頭。
(2)冬季放苗更為適宜,一般以草食性魚類為主,肥水性、雜食性魚類為輔。魚苗的規格需達到16.5厘米以上,池水較深時需達到20厘米以上。

5、投餌
(1)養殖非濾水性魚類時,應按照“四定”原則進行投喂,配合魚飼料、青飼料一起喂食,喂食量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增減(適宜水色為茶褐色)。
(2)追肥時,主施人糞尿、化肥等肥料,追肥原則為少施、勤施,每次可畝施糞肥150-250公斤。

6、防治疾病
(1)定期對魚體、餌料臺、投喂工具做消毒處理,爆發魚病時要對癥治療。
(2)飼養期間,拌料使用大蒜、維生素、有益微生物,這樣可預防魚病。
(3)對于新開挖的池塘,應每隔10-15天畝用20-30公斤生石灰進行1次全池潑灑,以達到沉泥清水、預防魚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