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編從記者那兒得知,去沃爾瑪超市買幾盒臘肉,結果發現臘肉不僅過期了10天,還“低標高結”20元,這讓南寧的消費者龐先生感到不滿。
12月4日,龐先生在收集證據后,提著5盒臘肉找到超市方提出退款要求,并索要貨款10倍賠償。超市方隨后出面處理消費投訴,雙方最終達成了一致退賠意見。
他于昨日13時許前往南寧沃爾瑪超市朝陽店購物。在貨架上,他看到某品牌的臘味禮盒標價48.8元/盒。結果前往出口結賬時他才發現,這種臘肉需實收68.8元/盒。結算價差竟然達20元,難道是超市方在“低標高結”?龐先生返回貨架處對比了價簽上的條形碼,與產品包裝上的條形碼是一致的。
龐先生隨后又發現了這批臘肉另外一個更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食品已經過期了。
記者昨日下午趕到該超市,從這批盒裝臘肉的包裝上看到,生產日期為2014年7月24日,產品保質期分別為300天(完好真空包裝0℃以下)和120天(25℃以下)。龐先生稱,這款產品就存放在常溫環境的貨架上,到昨日產品已經過期10天。
記者來到龐先生所購臘肉的貨架處,發現相關價簽已經被撤下,也沒有看到同類商品在售。服務臺工作人員表示,超市將處理顧客投訴,并立即對問題進行整改。隨后,經超市方負責人現場與龐先生協商,雙方達成按結算價退款并賠償龐先生3000元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