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報道食品安全責任大于天,食品安全無小事。企業生產經營應當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實事說真話,敢于敞開大門面對大眾,面對監管機關,面對媒體說自己食品安全有保障。企業有這樣誠信行為和理念,何愁企業沒有好口碑?何愁產品沒有消費市場?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也加大了對食品安全的抽檢力度,媒體的輿論監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業正視存在的問題
,引以為戒,增強責任意識,為社會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產品。
6月23日,從2016年海南省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第十八期)獲悉,本次共抽檢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點130批次,分別來源于海南省83家生產經營單位,抽樣檢驗結果為:合格126批次,不合格4批次。

抽查樣品中,海南省文昌市文城鎮企業文昌潤之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產品潤之頌芝麻油,生產日期為2016年1月25日,不合格項目為酸價,標準為≤2.0mg/g,實際檢測為3.34mg/g/,該產品被抽查為不合格。
針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該局已責成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食品安全批次的產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問題產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企業的核查處置,以及企業整改情況,中國食品報將予以關注。